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宜春市温汤河四方井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宜春市袁州区四方井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2月4 日
附件
宜春市温汤河四方井水利枢纽工程 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江西省四方井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