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甲烷氯化物副产ODS物质处置装置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1日(10个工作日)。
电话:0792-******(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通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545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1 |
******有限公司甲烷氯化物副产ODS物质处置装置改建项目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10-21 |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