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学生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0615-******0864)
项目概况
******医院学生班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0864
******医院学生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5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55 | 55 | 道路客运服务 | 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自2025年1月15日正式开始,于2026年1月14日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的承诺书。
(二)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三)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四)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4日到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2楼202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楼202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2楼202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楼202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提供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税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电子邮箱号);
2、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0615-******0864标书款”(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帐 号:******************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税号、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0615-******0864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获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及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下午16: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昌凌路8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郝蕊、刘洁、邢瑾、张轶辰
电 话:022-******